程力律师亲办案例
二审反败为胜挽回损失上百万
来源:程力律师
发布时间:2006-11-23
浏览量:494
  

成都某集团公司老总王某,以个人名义与另外几人合伙开办一公司(星红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被债权人正义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正义有限责任公司称:星红有限责任公司是名为集体实为个人合伙的公司。如果原告主张被法院采纳,王总将面临为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巨额损失。一审法院已采纳了原告的意见并作出了判决,我作为王总的二审代理人,面对此十分不利局面,确实深感责任重大,困难重重......但经过艰苦的努力,最终以证据和法律说服了二审法官,星红有限责任公司被定性为负有限责任的集体企业,为王总挽回损失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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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双楠碧云路1号附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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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程力
  • 执业律所: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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