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涉嫌诈骗一审判四年六个月二审改判二年
来源:谭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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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孙某为了给儿子办理协警一职,找到在看守所上班的协警周某,周某说自己认识劳动局的王某,曾经帮助他人办理过协警一职,于是孙某给周某拿50000元好处费,让其为孙某某办理协警,孙某上班后因工作失误被辞退,孙某向公安机关举报,周某拿钱之后未办事,故构成诈骗,周某于2013年12月12日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合并执行四年六个月,二审委托律师后,周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积极立功,举报他人贩毒,经禁毒大队核实属实,禁毒大队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立功材料。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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