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峰律师亲办案例
盛某涉嫌窝藏罪
来源:谭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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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键词:诈骗罪 帮助逃跑
二、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盛某因涉嫌窝藏罪于2015年10月27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羁押在沾河看守所。
三、承办思路:2016年6月下旬,徐某涉嫌诈骗,故从五大连池逃往佳木斯。期间给盛某妻子打电话,让其帮助出车送往佳木斯。盛某妻子孙某遂未经盛某同意指使其弟弟盛某某与王某开车将徐某送往佳木斯。承办律师接到本案后,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案发期间盛某与公司副总魏某等人在北京出差,附有相关进京证及宾馆住房记录;2、相关证人证明在此期间徐某与盛某发生过冲突,不排除徐某诬告陷害嫌疑;3、盛某某及王某证明未受盛某指使送人,也未曾见过徐某给盛某80万元现金;综上,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侦查阶段辩护意见提出,徐某说交付给盛某80万元没有证据即相关钱财来源;督促办案机关向在佳木斯为盛某提供过住房的高某了解情况,是否其是受盛某指使窝藏徐某。故办案机关于拘留后的37天,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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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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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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