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聊城刘某交通事故二死一伤,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致刘某及其家人悲痛中又得不到经济赔偿。周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去现场调查,认真查看事故车辆,仔细阅读案券材料,发现此事故不但可以认定,而且对方还有可能负全责。周律师反应此情况以后,交警部门发现了事情的严重性,肇事者有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果断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在后来的民事调解中,对方主动拿出50万作为经济赔偿,刘某及其家人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