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永生律师亲办案例
协助矿难家属追要死亡赔偿金
来源:敖永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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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难家属对其因矿下工作导致死亡赔偿的数额无法确定,便委托于我进行代理,并与矿上相关负责人进行调解协商。根据我国关于矿难事故伤亡赔偿金的具体法律规定,死亡赔偿计算方法应该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6、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最后双方调解达成协议,支付矿难家属死亡赔偿金为70万元。矿难家属对此调解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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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敖永生
  • 执业律所:
    阜新市妇联法律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9*********10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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