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被申请检察院逮捕。其家属委托何正海律师作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何律师会见王某,并随即和公安机关沟通,发现本案证据和口供有问题,遂提出取保要求,公安不予取保,随后何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要求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检察院未对王某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于8月22日对王某解除羁押措施,被取保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