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蕊律师亲办案例
李某故意伤害案,终获缓刑判决
来源:连蕊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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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0日,律师接受李某家属委托,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提供法律帮助。据其家属陈述: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情绪失控将受害人打伤,受害人报案后,李某被刑事拘留。律师随后便前往海淀看守所会见。会见中连师详细告知了嫌疑人应有的权利及如何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会见结束后,为嫌疑人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递交至海淀分局预审大队,后该案于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进行详细阅卷后,发现受害人具有重大过错这一有利情节,并结合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的律师意见。同时积极指导被告人及其家属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协商赔偿事宜。通过多次沟通最终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该案于2015年7月22日提起公诉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中,律师提出受害人存在过错,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及家属对律师工作均表示十分满意。

律师提醒:刑事案件专业性较强,刑事诉讼中的每一个阶段,律师均可根据案件情况的发展变化,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办案机关沟通律师意见,并及时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争取嫌疑人权益最大化。因此一旦遇到刑事案件,及早委托律师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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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连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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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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