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方(委托人)
被告:女方
基本案情:
男方经人介绍与女方相识,并于半年后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生育二子一女。三年前,女方无故失踪,经多方查找无果。后男方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被派出所告知,这种情况很多,就是报案了也找不到人,就别找麻烦事了,干脆你自己找亲戚朋友问问,自己找找得了。男方多次找派出所,都没报上案。几年过去了,人还年轻,不能一直拖下去,想办离婚。
办案过程:
起诉后,找法官说明情况,并提供居住地村委会及附近村民的证明,证实女方失踪已有三年,排期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举证通知等文书。
案件结果:
缺席判决两人离婚,婚内财产,待女方回来后另行处理。判决后,再经公告送达,公告60天期满后,再15天上诉期满,离婚判决生效,二人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