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玖彬律师亲办案例
经典案例
来源:李玖彬律师
发布时间:2011-04-04
浏览量:724

经典案例

一、原告看似有理却不胜诉。

酉阳物资公司10多间门面被职工强占4年,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房并赔偿损失。被告37名职工委托彭先斌、李玖彬律师代理本案。两位律师以公司合法进入破产程序,违法剥离资产后安置职工,违法结束破产程序,职工占门面是破产遗留问题等理由抗辩。最后重庆四中院以渝四中法民一终字第485号、渝四中法民一终字第486号最终驳回了原告请求!

湖南谢某2006年购买龙山黔程分公司门面到2009年仍然没有拿到房产证,遂起诉龙山黔程分公司。被告指派法律顾问李玖彬律师出庭应诉。龙山法院判决被告退还购门面款并承担违约金。在湖南湘西中级法院审理此案时,李玖彬律师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被告办证义务、被告销售员表态优惠无效、原告举证不具有客观性等理由进行申辩。最后湘西中院以(2009)湘洲民一终字第259号撤销了龙山法院的判决。

二、在重庆法院称全国普遍趋向刑事案件不支持死亡赔偿的情况下受害人仍获得赔偿。

山东未成年人庞某在东昌府区抢劫、强奸杨某致死一案,杨某亲人委托李玖彬律师参加山东省聊城中级法院对本案的审理。李律师以死亡赔偿金是对人正常寿命年劳动收入损失的赔偿,不是对亲人精神损害的赔偿,应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立论。最后法院以(2008)聊少初字第2号判决执行庞某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119000多元。

彭水中学赵江红被王鑫等人殴打致死一案,也是李久彬、张云霁律师代理,同样获得了12.8万元的赔偿。

三、案件办理又快又好。

何某故意伤害任某致左上颌骨骨折、右手尺桡骨方粉碎性骨折、左脚腓骨骨折。李久彬律师于侦查阶段081012日接受委托。2009116日彭水法院以(2009)彭刑初字第2号判决结束了整个诉讼程序,并于2009118日释放了何某。仅用了3个月时间。

   大王某与小王某之妻暧昧被小王发现后,小王某要求赔偿,大王不赔。小王遂请操社会的朋友们强扣了大王某的车。大王将情况告诉张云霁、李玖彬律师,并表示要请人将车抢回来。二律师当即阻止大王的做法并代理其向彭水法院起诉。该案20071015日起诉,1023日彭水法院便以(2007)彭法民初字第684号调解书结束了本案。当日在彭水法院法警的护送下顺利的开走了被告强的扣车辆。

  秀山唐等团伙盗窃车辆价值100多万一案,李玖彬律师接受辩护委托后同样没用多长时间。最后四中院以(2008)渝四中法刑初字第41号对唐某科处14年有期徒刑。

 最近四川绵竹法院受理邓某诉重庆黔程公司劳务纠纷案,被告委托李久彬律师出庭应诉。不到一个月时间。绵竹法院以(2009)绵竹民初字第1826号判决黔程公司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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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玖彬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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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玖彬
  • 执业律所:
    重庆纵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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