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德民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纠纷经典案例分析
来源:温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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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曾某与前妻离婚后在C市创业,1999年,曾某通过征婚与同是离异的贾某相识并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均系再婚,为了慎重起见,于20006月友好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臣协议书”。协议约定了双方应互敬互爱,还特别强调了“违约责任”:“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有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约30万元。”

20011月,贾某发现曾某和一年轻女子的婚外恋情,曾某的不忠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曾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贾某以曾某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违约金30万元。

某一审法院认为:“忠诚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的利益。双方在协议中体现的是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约,法律就应该认可它。它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此有效。再则,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此案才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婚姻法也有规定,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贾某的反诉请求,即判决离婚的同时判令曾某向贾某支付30万元人民币。曾某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不久即撤诉,上诉期间,双方达成支付25万元违约金的调节协议。(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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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温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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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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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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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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