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大卫律师亲办案例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
来源:皇甫大卫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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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同朋友一起,将裸女照片同其它男性照片合成,并将合成后的照片快递至受害者工作单位,对受害者实施敲诈,涉案次数达近十起,累计金额近六十万元,其中既遂的金额十余万元。于某主要从事照片合成。仅于某同另一参与较少的被告人被抓获,其他人在逃。上海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为3000元,3000元到30000元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30000元以上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后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将于某起诉至上海某基层人民法院。

庭审时北京蒲泽律师事务所皇甫律师对该案着重从证据方面做了无罪辩护,司法机关也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经过较长时间的延期审理,再次合议,司法机关决定主动从从犯的角度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公诉机关开庭时坚决不同意减轻处罚的),对被告人宣判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在不久的将来,被告人将刑满释放。该刑罚与公诉机关建议的三到四年相比,减轻了一半。当事人及家属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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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皇甫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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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蒲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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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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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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