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醉酒驾驶车辆与大车追尾,承担主要责任,造成一死六伤。伤者中一人重伤,截瘫。鉴于甲所驾驶面包车,已是按揭贷款购买,承运载人也只有100/天,只载了一周。接受案件后,积极奔赴个受害人家中坐工作,达成与各受害人的谅解,并作为辩方证据提交法庭,综合考虑认罪态度,适量赔偿等因素,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期执行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