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桐律师亲办案例
为重大立功却迟迟不下判决的被告人伸张正义
来源:李易桐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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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桐律师为重大立功却迟迟不下判决的被告人伸张正义

【案情简介】

本律师接受被告王某家属的委托,介入一单案件。该案中,由于被告人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在省高院审核期间其为公安机关提供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重要线索,并帮助侦查机关破获了该案,至今已有六年时间,人民法院一直在审核立功情节迟迟不下判。

【承办过程】

被告父母多次咨询本律师,经本律师会见、积极展开调查、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及结合被告人王某家属的意见为被告人王某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被害人家属指认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王某,目击证人致人的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与王某严重不符。

二、被告人王某举报一起杀人案件并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查机关破案,构成重大立功,应当减刑。

在省高院核实案件期间,被告人王某举报了一起10年前的杀人大案,公安机关在王某指认的区域挖出了被害人尸体,其中一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已供认了罪行,另一主犯在逃,已上网通缉。王某举报的杀人案公安机关作为侦破积案的典型,在多个媒体及刊物上登载,办案人员也获得了表彰。由于王某得举报行为并协助警方破案应当构成重大立功。试问该重大案件的已侦破,办案人员都获得了表彰,有何理由对为该案提供关键线索的王某不进行减刑?

三、人民法院迟迟不予认定重大立功并长期羁押不判,是不人道的,违反了宪法中保护人权的规定。

由于中、高两级法院对王某的重大立功迟迟不予认定,仍反复核实材料,被告吴立滨已被羁押六年之久至今迟迟未下判决,在这漫长的六年中,有五年的时间始终带着死刑刑具。20XX年春天,只有30多岁,原本健壮如牛的被告已被手铐脚镣折磨的卧床不起,无法站立,可怕的是还不知道他要继续带着刑具度过多少个非人的日日夜夜!这显然是不人道的!!是严重侵犯被告人人权的行为!!

【办案总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触犯刑法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人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办案机关长期羁押不判致使被告人长期带着死刑刑具候审,对被告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此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宗旨。并且,被告人依法构成重大立功,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其重大立功行为予以认定,并及时宣判。

承办律师:李易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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