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倬律师亲办案例
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决赔偿
来源:刘倬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15
浏览量:342

案情介绍

2011年3月25日,王某向某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妻子投保了人寿险,基本保险金额18万元。保险合同签订以后,王某如约向保险公司按期支付了保费。2015年1月,王某妻子因患肺癌去世。2015年3月,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在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患病情况为由(投保前王某妻子曾患有肺病),拒绝理赔。

律师介入

在委托我们后,我们随即进行了调查,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投保人如期支付了保费长达两年的,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法院裁判

支付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18万元。

以上内容由刘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倬律师咨询。
刘倬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7230好评数64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摩里中心22楼2202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倬
  • 执业律所: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31510*********254J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四川-成都
  •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摩里中心22楼2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