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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起诉成功调解离婚
来源:吴黎娜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28
浏览量:964

周女士广西人,2008年嫁给阜南县郑某,后生育一女。由于当初两人是自由恋爱感情还好,但是由于孩子越来越大,生活压力增大,双方争吵逐渐增多,一旦出现争吵郑某就辱骂周女士,感情逐渐破裂,周女士越来越受不了郑某的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随意辱骂自己。周女士提出离婚,郑某不同意,感觉如果和周女士离婚了,自己就没有生活来源了。无奈之下,周女士找到本律师,问像他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本律师向其解答离婚有两种途径:第一,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权,债务债务,共同财产分割都没有分歧,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第二,如果就以上问题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却已破裂,通常第一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六个月之后第二次在起诉。周女士离婚决心坚定,即使第一次离不掉,她也要起诉,一次不行就第二次在起诉。本案开庭时郑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律师当庭要求调解,调解中本律师告知郑某,即使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六个月之后周女士还是会再次起诉离婚,没有离不掉的婚,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好聚好散,对孩子是有好处的。最后在本律师和法官的努力之下,最后调解成功,郑某同意离婚。像周女士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但是像周女士一样,有这种决心的人是很少的,很多当事人咨询了律师之后,觉得一次起诉还不一定能离婚,需要第二次在起诉,费时费力,很多人就放弃了。但是他们也失去了起诉至法庭可能会出现调解离婚的机会。很多有矛盾的夫妻,自己是协商不了的,但是到了法院之后,有律师和法官的介入会很快很有效的解决问题。本案就是起诉至法院,最终调解离婚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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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吴黎娜
  • 执业律所: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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