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经过:邓某是某学校的小学生,在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被沈某驾驶的公共汽车撞到,造成邓某受伤,后经医院救治,邓某为植物人状态,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邓某的父母深感悲痛,于是委托本人为其儿子讨回公道。因为司机的一时大意,摧毁了一名10岁儿童的童年,实在令人悲愤。于是,我尽最大的努力为邓某争取最大的权益。本人追加沈某的公司,还有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以保证赔偿的款额可供执行。本人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为邓某争取到20年的护理费近50万元,加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医疗费等各款项,共计获赔115万元。
律师信息
- 姓名 : 郑海
- 职务 : 主办律师
- 手机 : 135****8482
- 证号 : 14401200910308816
- 机构 :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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