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团伙盗窃
【案情简介】
被告人曾某、李某甲、李某乙在深圳市某某处建楼工地,经密谋后一致同意盗窃该栋4楼的电缆线变卖,于是外出购买了一把用于作案用的钢钳回到工地后,曾某、李某甲、李某乙便上到4楼,将安装好未通电使用的23米电缆线剪断后装在行李箱内,上述三被告人将电缆线拉到路上准备变卖时,被巡逻的治安员查获,并缴获被盗的电缆线(总价值人民币8,020元)。
【律师意见】
李某甲家属为了能给李某甲一个重新改过的机会,找到骆志宏律师寻求更好的法律帮助。骆志宏律师多次会见被告李某甲,通过仔细研读案卷材料,作出辩护意见:
鉴于被告人李某甲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赃物已被缴获,请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酌情对被告人李某甲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采纳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