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省城合肥发生11起放火焚烧摩托车等案件,该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报道,一时间众说纷纭,影响非常大,警方和检察院均以放火罪定性,到了审判阶段,嫌疑人的父母才找到我,要求给被告人辩护。经过会见和阅卷,本律师认为,该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构成放火罪,只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经过一番艰苦的庭前准备和激烈的法庭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