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传文律师亲办案例
涉嫌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的成功辩护
来源:成传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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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4年1月,江西省鄱阳县某林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公安部门在调查火灾事故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在林场所设置的电网和“电猫”线,在搜查程某某林场老宅过程中,发现若干捕兽夹和捕蛇笼,并搜出一把土铳和火药半斤,通过对相关证人询问,取得犯罪嫌疑人曾用电猫等方法非法猎杀野猪、麂子、蛇等野生动物的证言材料,公安机关并对搜出的土铳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构成枪支。由此,公安机关以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两项罪名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公诉。

律师工作:在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后,我立即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会见,初步获知了程某某对枪支、狩猎和本案罪名的意见,在检察机关复制了全部案卷材料后,再次让程某某对枪支图片和证人证言材料进行逐项辨认和说明,程某某坚持认为鉴定的枪支并非其持有的那把,并且坚持认为证人所说不属实。在此情况下,我们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全面而仔细的分析、研究,最终发现公安机关在搜查过程中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在犯罪嫌疑人和家属未在场和未签字情况下搜查),明显违反了搜查相关的法律规定,其搜查所获物证等属于非法证据。另外,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禁猎期内实施了狩猎行为等。由此,我们将上述意见向检察机关进行了详细说明,我们认为,本案认定程某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罪证据不足。

最终结果:鄱阳县人民检察院认可了本律师的意见,决定对本案犯罪嫌疑人程某某不予起诉,程某某被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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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成传文
  • 执业律所:
    江西晨天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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