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被告胜诉。案情如下:上海某化学品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租用大旺某翔房地产公司的房子作为生产车间。后来上海某化学品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因产品销售不出去而停产,而大旺某房地产公司因为开发新楼盘要使用该肇庆分公司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大旺某房地产公司要求该肇庆分公司搬出厂房,准备将这些厂房拆掉腾出地方。但是肇庆分公司死活不搬走,大旺房地产公司没有办法只好封了肇庆分公司进出的道路,但是又在旁边开了一条可以让其进出的路,不过路是窄了点,但是一辆大卡车还是能通过的。过了一年多,肇庆分公司诉大旺房地产公司侵权,诉称侵害了其经营权,导致其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要求赔偿停产期间的损失130多万元。
大旺房地产公司找到我后,我准备了房地产公司开通道路的照片,庆典照片,上海某化学品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自2008年以来的水电费订单,等证据,又申请但大沙法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保全,又精心准备了答辩状。
在大沙法庭开庭当日,主审法官刚刚询问完原被告双方要不要求法官回避,从上海来的两位律师看了我提交的答辩词后就齐齐要求撤诉,并当庭书写了撤诉申请,被告代理人还没有说一句话,该案就结束了。此后上海某化学品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再也没有以其他案由起诉。所以,我代理的被告就可以说是不战而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