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瑞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案件也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
来源:蒋瑞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量:225


案情简介:



小姐与老公感情一直不太好,但张小姐万万没想到老公会在孩子重病时与人同居。气愤之下张小姐最终决定委托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蒋瑞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张小姐与先生自由恋爱于2011年底相识,201212月登记结婚。2013108日,双方生育一子。201312月,李先生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至今。双方婚生子自出生后身患疾病,经儿童医院诊断为郎格罕氏组织细胞增生症。至20146月,张小姐已为孩子支付医疗费约11万余元。张小姐为给孩子治病,先后借款8万元,支取住房公积金近5万元。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认为李先生的行为与我国的伦理道德不符,亦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为由,判令李先生给付精神抚慰金2万元,孩子由张小姐抚养。



法院认为,我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李先生与他人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在孩子出生,身患严重疾病情况下,离家出走,长期与他人同居,不履行作为丈夫、父亲的家庭义务,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其行为与我国的伦理道德不符,亦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严重损害了张小姐的身心健康。故终审判令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判令张君每月给付费2000元,夫妻共同债务八万元,由李先生承担六万元,张小姐承担二万元,李先生给付张小姐精神抚慰金二万元。



当事人反馈:



因为孩子病重,我老公又性情很爆燥,他一直都不肯离婚,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提出离婚,全部债务都由我一个人承担,孩子的病他也全推到我身上,说是我的责任造成的,每天生活在压抑之中,朋友介绍了蒋律师给我,也是经过慎重考虑,反复沟通后我才下了很大决心提出离婚,判决结果我很满意。虽然孩子现在还未完全康复,但是我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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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蒋瑞
  • 执业律所:
    广东宝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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