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律师亲办案例
候某汇错账户案
来源:张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08
浏览量:529

[案情]

2014年,被告候乙曾为原告候甲运输货物,原告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当场向被告候乙支付运费,被告候乙的银行账户信息因此保存在原告候甲的手机银行中,之后双方再无业务往来。20155月,原告候甲欲通过手机银行向其父转账20万元,因某银行的手机银行单笔转账限额为5万元,故候甲分四次进行操作,在进行第四笔转账业务时,因候甲的父亲与被告候乙的银行账户信息在原告候甲的手机银行上相邻,导致候甲误点击为向被告候乙转账5万元。之后,候甲及时与被告候乙取得联系,希望其能返还该笔款项,但候乙拒不归还。

[律师介入]

在候甲与候乙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候甲及时与本律师取得联系,咨询汇错账户的情况下,如果才能赢得官司拿回钱。

接受候甲的委托后,本律师告知候甲及时搜集好证据,使之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证据让法官内心确信确实是在汇款过程中汇错账户而不是正常的账户交易。通过本律师的提示和指导,候甲在银行打印了四笔转账业务的回单并由银行加盖了印章,证明了四笔业务在时间上均相隔仅1分钟之久,同时至手机银行中选取收款人的画面进行了截图,表明候甲的父亲与候乙的账户相邻显示,另外就是候甲与候乙的短信记录,证明了候乙承认收到了5万元,但表示不知道是谁汇入的。

[诉讼结果]

搜集好上述证据后,本律师及时草拟了诉状到被告候乙所在地法院进行立案,并同时申请对候乙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由于候乙已将存款取出,法院未能冻结到其存款。在开庭过程中,候乙亦承认确实收到了候甲汇入的5万元,但表示已将钱用于他处,亦愿意归还,希望减免相应金额并宽限一定期限。最后,通过法院的调解工作,候乙当场给付15000元,并约定剩余款项于一个月后归还。
[律师提醒]

当汇款时误将款项汇入到他人账户时,切不要慌张,可采取以下措施:

1、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协助冻结对方账户;

2、在得知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及时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请求法院冻结对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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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伟
  • 执业律所:
    湖南中思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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