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丁某、中国人保合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于2015年1月29日作出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现将该案简要介绍如下:
2013年9月11日9时20分,吴某骑着电动车与丁某驾驶的皖ADJ0XX号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吴某受伤以及电动车受损。经交警认定,丁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的伤情基本稳定后,多次要求丁某赔偿损失未果。故委托胡昀律师作为代理人起诉某赔偿损失。
胡昀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于2014年7月22日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14年9月24日15时开庭审理了此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瑶民一初字第036XX号民事判决。判决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得到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