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乃春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为当事人讨回保险赔偿金50000元!
来源:郝乃春律师
发布时间:2011-02-12
浏览量:504

当事人投保重大疾病险后,在保险期内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拒赔,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研究,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能成立,应赔付,遂向武汉某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支持了当事人的理由,后在法院的主持下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全部赔偿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

以上内容由郝乃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郝乃春律师咨询。
郝乃春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67好评数0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40号闽东国际3A1602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郝乃春
  • 执业律所: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6*********64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40号闽东国际3A1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