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律师亲办案例
冯某故意杀人、盗窃案
来源:赵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0
浏览量:642
被告人冯**故意杀人、盗窃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冯**通过互联网与被害人张某某(女,殁年24岁)相识。2010年7月21日,冯文东到张某某与被害人李**(殁年25岁)合租的北京市*区*园某小区的一房间内,依约定与张某某玩SM游戏(即性虐待游戏)。次日零时许,冯**因琐事与张某某、李**发生争执,遂持张某某屋内的菜刀及其随身携带的匕首,先后砍、刺二人颈部、胸背部及腹部数十刀,致二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之后,冯**将李**IBM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200元)、OBEE牌手机一部(价值30元)、钱包一个(价值10元)及现金1 000余元盗窃逃离现场。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与他人产生矛盾后,持刀杀死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实施杀人行为后,窃取被害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并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冯文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宣判后,被告人冯**东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核准被告人冯文东死刑。


(三)典型意义


被害人张某某本系男性,去泰国做了变性手术后,以盈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性虐待游戏培训班及招募性虐游戏伙伴。被告人冯**通过网络知道张某某招募性虐游戏伙伴后,即与张某某联系并自愿付款1 500元,让张某某对其实施性虐待。游戏过程中,冯**因害怕自己被捆绑后,张某某会将其杀害,二人因此发生争执,遂持刀捅死张某某及与张某某共同租房的被害人李**。该案的审判,清晰地向社会传达了网络的虚拟性介入到个人隐私生活的风险,希望广大网民对此要提高警惕,并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避免惹火烧身。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以上内容由赵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赵伟律师咨询。
赵伟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088好评数39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环保科技园A座5005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伟
  • 执业律所: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21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济南
  •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环保科技园A座50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