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平律师亲办案例
为单亲妈妈提起增加抚养费之诉获胜
来源:肖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0
浏览量:835

[案情简介]

2014818日,本律师接受指派成为了一名单亲妈妈颜女士的法律援助律师。据了解,颜女士向禅城区法援处申请法援是迫于无奈为三岁的女儿向其生父陈某某追讨抚养费。本律师接受指派后向颜女士了解情况时,颜女士心酸道来:跟前夫陈某某结婚时前夫已经离过一次婚,还隐瞒了自己已有一个6岁男孩自己抚养的事实,自己怀女儿时,前夫逼其堕胎不成后断水断电逼走颜女士回娘家待产,女儿出生后至今长至四岁前夫一眼都未看过。但是前夫终归是女儿的亲生父亲,女儿总问爸爸为何不来看她,为圆女儿心愿多次给前夫打电话希望他能来看看女儿,可他说他很忙没空,让本律师告诉女儿他死了。肖平律师听到这,看着颜女士领到办公室来的她的女儿稚嫩漂亮的脸庞,不禁感叹颜女士前夫的狠心!但很快本律师恢复了法援律师的理性,遂跟颜女士分析到:道义上生父不管不顾女儿,承办律师们拿他没辙,但法律上的义务他逃脱不了,鉴于您手上已有一份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前夫陈某某承担女儿400/月的抚养费,您申请法援是基于女儿抚养费支出逐年增加、家庭经济困难,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您可以提起追加抚养费之诉,此诉讼需通过向法院提交诉状和女儿抚养费确需增加的证据,并收集前夫有能力承担增加抚养费的相关证据,方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增加抚养费请求。

在对颜女士解释了追加抚养费之诉的诉讼要求后,同时进行谈话笔录了解记录了她的诉求,也向她解释了诉讼的法律风险,并指导她收集女儿增加抚养费的相关证据,她提到女儿2012年肺炎住院,2014年初入幼儿园,还有自己为了工作多挣点钱抚养女儿请家政工接送女儿放学和周末带女儿的家政协议。承办律师让她均收集好后交过来给承办律师,并在她提及前夫不予执行400/月时她申请过两次强制执行,承办律师提起诉状后沿着这条线索两次申请调阅执行案卷,找到其前夫2013年每月有工资收入的事实,并复印后提交给法院作为承办律师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证据。因本案为增加抚养费之诉,需由颜女士先行先法院预缴诉讼费50元,本律师告知颜女士追讨抚养费等案件如因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或免交诉讼费,颜女士去居委会开具了经济困难证明交给了法院,法院批准了缓缴诉讼费。由于其前夫(被告)是佛山城区本地居民,本律师还特向法院申请调取该地居民经济联合社分红情况。开庭审理中,被告果然否认他有经济收入来源,说自己是无业游民,寄居在父母家,没有能力支付女儿抚养费。面对被告企图逃避抚养责任,颜女士在原告席上非常急躁,问本律师是不是这样法官就会相信他的话,他就可以不负责任了?本律师安抚她,告知法庭是讲事实和证据的,姑且不说他说的不属实,他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支撑他说自己穷困潦倒的话,而承办律师方也收集了他所在村经济联合社每年有分红的记录及他于2013年有固定工资收入来源的事实,他赖不了。法庭上,本律师依据法庭程序进行举证、质证,陈述原告方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及辩论,被告一副“老赖”的样子,不承认现在有工作,说无能力再支付增加的抚养费,本律师在最后辩论阶段提及“被告正值壮年,有劳动能力,却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实属企图推卸法律责任的托词”。该辩论词在最终的判决书中被法官采纳,写进判决书。

在开庭审理后,颜女士向本律师提及好像听说被告买了楼,但他却在法庭上哭穷,真为女儿不值。 一份责任心,本律师马上前往禅城区房产档案管理局查询被告的房产状况,如果有,提交给法庭可以增加法庭对被告经济收入来源的评估,果然成功查到被告果然在佛山大道北有一处房产,购买登记时间为2013年,且全款付清,无抵押,本律师马上电话告知了颜女士这一信息并在她的授意下打印出该房产登记信息并赶往石湾法庭提交了该材料。判决的结果下来了,法庭支持了增加抚养费至700/月,承办律师方请求的是1500/月,法院在结合被抚养人实际支出成本及被告尚有一6岁男孩需独自抚养的事实后进行了较符合实际的判决。本律师向颜女士解释了该判决书并释明上诉期和上诉权。据悉,过了上诉期,颜女士并未上诉。

本次法律援助后,让本律师更坚信了用法律武器帮扶弱势群体的决心。本案虽然不复杂,但面对被告一心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如果本律师不用心去搜集证据、不抓住任何证明被告收入来源和经济状况的证据,法官也不会支持增加抚养费,虽然只是增加了300/月,但对一名单亲妈妈来讲,无疑于雪中送炭。在承包本案过程中,本律师一心为单亲妈妈经济困难考虑,从缓交诉讼费及自行垫付房产档案查询费用等事情上保证了诉讼举证的顺利进行,本次援助相信也会温暖颜女士的心,鼓励她积极坚强乐观的好好抚养女儿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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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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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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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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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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