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宏律师亲办案例
儿子以出资为名占有父亲房屋不合法
来源:张瑞宏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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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张小某系父子,平时父子关系不融洽。20109,张小某在张某回乡探亲之时,以照顾张某大的房子为名强行入住。张某大回来后要求其搬出,张小某以买房时出资100000元为由拒绝搬出,张某大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涉案房产登记张某大名下,法院判决张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搬出。

新疆嘉峰律师事务所的张瑞宏律师解释说,不动产物权取得施行登记制,物权是绝对权,除去物权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妨碍物权的完整。本案特殊在父亲状告儿子,主办法官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做出了合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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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宏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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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瑞宏
  • 执业律所:
    新疆达锐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650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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