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芳芳律师亲办案例
房价猛涨,合同签订后上家反悔,法院判决继续履行
来源:姚芳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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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徐某与谭某通过中介居间协商房屋买卖事宜,随后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由徐某以**万元的价格购买座落于普陀区********室产权房屋,约定首付款**万元,并约定于三十日内以贷款支付剩余全部购房款,谭某收到全部房款后三日内双方一同办理过户。徐某在合同签订当日即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186万元。然而,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中介便通知徐某,称谭某现不同意出售房产,要么另外再加价30万元,否则把首付款退还不卖了。徐某不同意,遂找到了姚律师,希望律师能够帮助他。姚律师听了徐某的介绍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谭某不能擅自变更合同价款,徐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故建议徐某立即诉讼,要求谭某履行合同。在进行了充分准备后,徐某随后向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谭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律师在庭审中发表如下意见:

一、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二、 被告主要是因为房价猛涨的因素反悔,即使允许被告以承担违约责任来解除合同,对原告明显不公平,同时也让原告错失了由于房价上涨,而买不到同地区相同面积、位置的房产的机会。

三、况且被告作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一方,并不存在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故应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法院最终采纳了姚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谭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姚律师代理的原告徐某在此案中胜诉,徐某顺利地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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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姚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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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咨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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