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陈某等30人系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成员,应当享有村民平等待遇、享有股东资格、享受股份分红,但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违法剥夺第三人股东资格并不给予股份分红。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确认陈某等30人股东资格和福利待遇的行政处理决定,但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行政处理不服经复议后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美美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持《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陈某等30人享有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