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美律师亲办案例
陈某等30人与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分红纠纷一案胜诉
来源:王美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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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某等30人系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成员,应当享有村民平等待遇、享有股东资格、享受股份分红,但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违法剥夺第三人股东资格并不给予股份分红。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确认陈某等30人股东资格和福利待遇的行政处理决定,佛山市某村民委员会、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对行政处理不服经复议后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美美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持《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陈某等30人享有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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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美美
  • 执业律所:
    广东富友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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