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 (下称《甲方》)
受让方 (下称《乙方》)
作为XX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出让在公司的股权,乙方愿意受让其转让的股权,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股权及转让价格:
1、双方均承认本次转让价格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转让价格公平、合理。
2、甲方作XX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该公司10%股权协议作价人民币XX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人民币XX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10%公司股权。
3、该转让股权应当包括甲方向公司的实际投资XX万元以及根据公司章程,在协议生效前或生效以后将享受的所有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
二、股权分割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本协议下的股权和所附属的权利转让为不可撤销的转让。
2、本协议下的股权和所附属权利转让在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甲方承认丧失原持有公司股权而享受的一切权益,乙方依据受让股权并享受对公司的一切权益。
(2)、甲方承诺不再对外声称是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也不得使用公司的任何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资质、标记等。
三、承诺条款:
1、乙方承诺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交付甲方。
2、甲方承诺转让的股权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保证转让的股权没有任何的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主张权利。
四、债务承担:
甲方依据股权对公司的相关债权债务,在本协议生效前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在协议生效之次日起,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都要全面、善意、完全履行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方承担,并向未违约方赔偿股权转让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协议约定时间象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迟延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六、特别约定:
1、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并通过公司股东会决议后三十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甲方承诺尽力协助乙方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承诺签署或提供为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要的所有文件,并保证签署或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如果登记机关要求对股权转让协议或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双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条件下,均有义务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进行修改。
3、本协议任一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4、双方同意该股权转让涉及的费用各承担50%,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而承担的税、费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壹份,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转让人: 受让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