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飞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函
来源:任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25
浏览量:837

律师函

嘉兴某公司: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任飞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的授权,详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向贵公司致函如下:

一、交易履行基本情况

某公司与贵公司存在纱类产品的买卖关系,应贵公司的要求,某公司多次销售不同品种的纱类产品给贵公司。截止2014113日止,贵公司尚欠某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1003461.64元。

虽某公司多次催促贵公司及时支付拖欠货款,但贵公司至今未付。

二、本律师的意见及建议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与某公司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完全履行。现贵公司迟迟未支付货款,已属违约。

基于法律规定及经商诚信,本律师在此提议: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7日内支付剩余货款1003461.64元或与某公司协商具体处理方案,并切实履行。否则,某公司有理由认为贵公司缺乏诚信经营意识,将授权本律师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以保护某公司的合法权利。某公司将保留向法院申请对贵公司银行账户查封的权利。届时,贵公司不仅仍需支付给某公司该笔货款,还将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与此相关的各类费用。特具此函,请贵公司慎重考虑!

顺祝

商 祺!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

任飞 律师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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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任飞
  • 执业律所: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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