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宗成律师亲办案例
员工追索加班费,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未能获得支持
来源:谭宗成律师
发布时间:2010-12-30
浏览量:1149

    本律师代理深圳某知名公司应诉其离职员工追索高额加班工资一案,最终劳动仲裁委驳回了员工的全部请求事项。

     该公司离职员工以公司自2004年11月入职以来直至2010年6月底离职,未足额支付其加班工资为由,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公司合计支付未足额支付的加班工资8万余元。

      本律师受公司委托,通过对该离职员工提出的诉求和证据结合法律仔细分析后,并在仲裁委开庭陈述了代理意见,请求仲裁委驳回该离职员工的全部诉求,最终获得仲裁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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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宗成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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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谭宗成
  • 执业律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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