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玉军
联系电话****.
地址:靖江市江州路89号。
被申请人:朱某某
申请事项:取保候审
事实及理由: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4年12月4日经靖江市公安局决定而被拘留羁押,受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以及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委托,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郑玉军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朱某某的授权委托,郑玉军律师申请对朱某某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朱某某的女儿朱某(或者朱某某按侦查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朱某某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尚有争议。
二、对朱某某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1、朱某某涉嫌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经济型犯罪,而非暴力型犯罪,人身危险性较低。
2、本案借款事实较清楚,朱某某取保候审不具有伪造证据、串供的可能性。
三、朱某某年龄较大,且患有疾病。
朱某某现年已65岁,患有反流性食管炎、慢性肠炎,且其胆囊切除、肋骨骨折(4根)、左耳失聪等,经常反酸、胸痛等,需要合理良好的膳食、作息与环境。
反流性食管炎据介绍,除可致食管狭窄、出血、溃疡等并发症外,反流的胃液尚可侵袭咽部、声带和气管而引起慢性咽炎、慢性声带炎和气管炎,临床上称之Delahunty综合征。胃液反流和吸入呼吸道尚可致吸入性肺炎。近年来的研究已表明GER与部分反复发作的哮喘、咳嗽、夜间呼吸暂停、心绞痛样胸痛有关。
另,朱某某妻子于2014年5月底出车祸,瘫痪在床,由于儿子失联、女儿身在泰兴,现无人悉心照料,无依无靠。
基于以上理由,并结合本案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申请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是合法、合理、合情的,恳请侦查机关予以批准。如果侦查机关批准对朱某某取保候审、其家人将督促其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此致
靖江市公安局
申请人: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
郑玉军律师
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