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亲办案例
卖六合彩判多久
来源:张晓倦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17
浏览量:546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 015)佛顺法刑初字第6 2 6

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辩护人张晓倦,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佛顺检公诉局刑诉[2 015] 3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赌博罪,于2 0 1 5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郑鸿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张晓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 0 1 41 0月初开始,被告人*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良逢路六街一巷1 0号士多店利用接受六合彩外围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共收受“六合彩’’投注金额约人民币1 0 0 0 0多元,从中获得5%的提成约人民币5 0 0元。2 0 1 41 03 02 0时至2 1时许,被告人*在其经营的士多店内接受4 0多名人员投注,共开出5 3张投注单,合计接受投注金额人民币4949.5元。

针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下列证据予以证明:被告人*的供述及对作案现场、投注单据的指认笔录;证人程瑞万、梁旺贤、黄仲佳、杨世金的证言及对被告人*的辨认笔录、对投注单据的指认笔录;抓获经过;户籍证明;检查笔录、证据保全单据;涉案的投注单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

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之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赌博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畀议,并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2.被告人*参与的时间较短,参赌人员少。在量刑方面,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经当庭质证,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赌博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的第12点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与其罪责不相适应,故对辩护人所提的量刑建议,本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与被告人*的罪责相适应,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 0 1 41 03 0日起至2 0 1 542 9日止。罚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以下空白)

(本页无正文)

代理审判员 梁艳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陈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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