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伟钊律师亲办案例
租赁合同纠纷
来源:曹伟钊律师
发布时间:2011-03-14
浏览量:724

案情简介:

20082月,叶某某与蒋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叶某某承租蒋某某位于海珠区某小区的商铺,用作经营美容美发店。按照合同的约定,蒋某应将其原有的经营牌照转让予叶某,但由于蒋某的原因,牌照在店铺交付使用后的三个月内一直没有办理下来,导致叶某无法开展经营,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后叶某找到曹伟钊律师,曹伟钊律师在分析案情后,依法代表叶某与蒋某进行了协商。因协商未果,续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租金,及赔偿损失。

 

剖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出租方蒋某在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牌照转让义务(即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承租人蒋某能否因此而解除合同。此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能否变更,也成为了本案的关键。曹伟钊律师在综合分析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指出合同的约定乃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蒋某的行为已令叶某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蒋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办案的过程中,曹伟钊律师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的一份办理投资者变更手续的申请表,成功证明了蒋某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合同解除,蒋某连同押金、租金、赔偿损失在内,共应向叶某支付二十一万多元。曹伟钊律师成功地为叶某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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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曹伟钊
  • 执业律所: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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