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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威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不起诉的敲诈勒索案
来源:黄永威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14
浏览量:1144

     前期办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最后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后,决定对嫌疑人不起诉。

     案情介绍:张某是贵州省某县的一个包工头,承包了村村通公路的工程,在验收期间,位于村旁的一煤矿常开着煤车通过张某某承包的公路,致使张某某承包的路面验收不合格,为此,张某某找煤矿交涉过几次无果。一日,煤矿发生工伤事故,需要经过张某某的承包路面到县医院进行抢救,此时张某某正在带领一名工人在修路面,拦住了矿上急救伤员的车,要求赔偿损失,最后矿上给了一万元给张某某,张某某打了一张收条,伤员在运送到县医院的途中死亡,矿上为此向公安局报案,张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并报批逮捕,检察院同意批捕。

     我所接受委托后,第一步工作是会见张某某,充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在侦察阶段多次找人了解情况,到案发现场取证,并向镇领导了解了张某某与煤矿纠纷的由来,决定为张某某进行无罪辩护。在侦察阶段就向公安反映了意见,公安没有采纳律师的意见,后公安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由律师出面与检察院进行交涉,并提出律师的意见,充分阐明了本案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最后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张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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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永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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