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近不惑之年的张某是山西人,家庭经济困难,为谋生其与侄子一起来到某公司打工。公司待遇不错,张某很珍惜这样的机会,工作一直很卖力,2013年8月还曾中暑晕倒在工作岗位上,经医院抢救方才脱险。但2013年10月的一天,张某与同事吴某在工作中因琐事发生争执,感觉自己受了欺负的张某叫来侄子将吴某打伤。随后,公司即以张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其开除。张某不服,先后到多门投诉并申请过劳动仲裁,但纠纷一直没能解决。张某委托本律师准备诉讼。
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得知张某身体比较虚弱,被开除后生活无着落,一直对被公司开除心存芥蒂。承办律师意识到,简单按法律规定处理本案并不能化解矛盾,决定邀请公司所在街道、劳动部门干部协助调解。调解当天,我首先向张某指出,工作期间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我又和当地街道、劳动部门干部一起做公司工作,让其充分考虑到张某平时工作表现及身体状况,建议给予一定补偿。
经过多轮调解后,张某终于意识到打架实属不该,自愿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而公司也认为张某确有困难,且平时工作也不错,决定给予2万元补偿。至此,这起历经多部门调处未果的劳动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