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林律师亲办案例
不良反应致死案问罪乙肝奇药“素比伏”
来源:程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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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19岁青年李力立在连续服用乙肝治疗药物替比夫定(又名素比伏)9个多月后因肾衰竭死亡,就医医院及司法鉴定机构均认定,病人之死系该药不良反应所致。于是,青年父母将知名药企北京诺华制药诉至法院,索赔74万余元。据估计,国内目前服用此药的病患人数约有百万。   素比伏“夺命”   合肥市民林德琴中年丧子,司法鉴定显示其子死于药物不良反应   “多少钱也不能换回我的孩子,打官司并不是为钱,为的是让更多患者知道这药的风险……”5月25日,安徽合肥市民林德琴声音颤抖,她没想到此生会遭遇中年丧子,而一切,都与一家知名外企的药品素比伏有关。   41岁的林德琴是安徽六安霍邱人,儿子李力立上初三时举家迁至合肥,目的是让孩子在省城接受更好的教育,不料,对未来心怀憧憬的林德琴却在两年后痛失爱子。   “2008年12月,年仅19岁的李力立在连续服用素比伏9个多月后因严重不良反应死亡,去世前家里还存有一瓶素比伏片……”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林向记者叙述了这家人的灾难。   李力立被发现患有乙肝始于2006年12月,一次篮球赛后,李力立突感身体极度不适,感冒发烧,经多日治疗后不见好转,后经抽血检测,发现转氨酶升高且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李力立当即被父母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治,2007年2月转诊该院传染科,抗病毒治疗一年后,该科主任医师余鑫之教授推荐了素比伏。   2008年1月31日,李力立开始坚持服用素比伏片,从未间断,直至出现严重反应。当年11月下旬,他感觉全身肌肉酸痛难忍,并且寝食难安。12月2日,李力立又转至同医院风湿科,病情持续加重,下肢浮肿得厉害,竟连袜子都不能穿上。12月25日,父母又将李力立送往上海瑞金医院。经检查发现:李力立症状已发展为肌酸激酶进行性升高,肝功能、肾功能异常,心肌蛋白异常,两肺多发性片状影,属难以纠正的酸中毒、休克。   医院的结论是,李力立的病症系服用素比伏片引起的横纹肌溶解、肝心功能不全、尿酸升高。此时的李力立出现严重肾衰竭与呼吸困难,随后医院对其使用呼吸机并施以肾透析。   12月29日,李力立最终离世。   医院给出的死因是:李力立死于因横纹肌溶解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肺部感染。   闻知儿子死讯时,林德琴当即昏厥。“全国那么多乙肝患者,不治的人都活得好好的,为什么我儿子一直坚持治疗,最后却连命都没了?”李力立父母不能接受现实,他们请来律师程林起诉了安徽医科大学一附院。   2009年9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委托上海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力立死因。主检法医师张建华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载明:“服用抗乙肝病毒药物‘替比夫定’所致的肌损害基础上……导致广泛的横纹肌溶解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意见书还说明:“院方在应用抗病毒药物替比夫定过程中,对该药可以引起相关的疾病认识存在不足,未能充分告知患者可能存在的药物不良反应,属次要责任。”   从这份司法鉴定书上李家得知,儿子死于药物不良反应。   被弱化的风险   浙江已有5例素比伏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两例已先于李力立死亡   素比伏产于瑞士,通用名叫替比夫定。2007年2月14日,北京诺华制药将其引入中国后,其商用名称为“素比伏”,主要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54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但在调查中程林发现,素比伏尚处于VI期临床试验阶段。诺华制药在药物说明书中未对药物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作出警示,也未对需定期检测肌酸激酶作出警示。   程林认为“诺华故意隐瞒了此药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隐瞒了需定期进行生化检测的要求。李力立在死前共吃过约300粒素比伏片,没有人对他进行跟踪监测”。   在进一步调查中程林吃惊地发现,浙江已有5例素比伏不良反应报告,其中两例已先于李力立死亡。安徽芜湖也出现因该药不良反应导致死亡的病例,但程林未能拿到书证。   治疗慢性乙肝没有特效药,我国过去治疗此病多仰仗中药,西药施治一直靠的是美国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拉米夫定。素比伏作为一种新药于2007年被获准在中国上市,拿到美国上市许可证是在2006年10月,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相继为其开了绿灯。   服用素比伏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美国在批准其上市时要求在标签上标注警示级别最高的黑框警告。“但在中国,此警告没有在药物说明书上有明示。”程林告诉记者。   程林找到的几份资料显示:浙江服用素比伏不良反应病例发生在宁波宗瑞医院、解放军113医院和金华市中心医院等。浙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ADR)曾向国家药监局上报过两例服用素比伏致死的案例,但国家药监局并未作出明确反馈。鉴于此,浙江在出具结论时用词谨慎:两例患者用药与不良反应的发生很可能相关。浙江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所属各市密切关注此药。程林曾赶赴浙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请求调阅相关报告,未被获准。   “对于素比伏的不良反应,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于2008年10月5日发布(2008)337号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而关于两例素比伏死亡病例的通知,则发布在不为人注意的‘药品风险快讯’栏目。这种风险事实上也被弱化了……”程林说。   责任在谁?   医院称药品无相关不良反应明示,药厂应负更大责任   瑞士诺华有250年发展史。全球各大制药企业中,诺华是唯一一家在制药、非专利药、疫苗及诊断试剂、消费者保健四个领域都保持领先的企业,而北京诺华制药是北京第一家外商制药企业。诺华制药的核心业务是创新型专利药品,80%收入来源靠专利药,号称乙肝奇药的素比伏只是其中之一。   事实上,诺华在中国上市不久,欧洲药品管理局就发布风险警告,要求诺华在素比伏的说明书中加入警告,警示医生“慢性乙肝患者使用素比伏存在发生周围神经病变的风险”,但截至李力立死亡之日,诺华制药未采取使医务人员及患者引以为戒的措施。   李力立父母将安徽医科大学一附院诉至法庭后,院方感到委屈,他们认为,素比伏用药说明书上并无对患者产生横纹肌溶解综合征不良反应的明示。李力立的死,北京诺华制药应负更大责任。   最终,安徽医科大一附院以药品未标明相关风险为由以24万元的赔偿得到了李家的庭外谅解。   但随后李家起诉诺华制药,则是不满诺华的“认知态度”。在与李家的数次接触中,诺华制药始终否认自己有错,李力立的不幸,诺华制药坚称属医院使用不当所致,愿拿出10万元进行人道救助,此举遭到李家拒绝。   于是,李力立父母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诺华制药,要求判赔各项损失共计747401.56元。理由是,诺华制药的说明书故意隐瞒了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的不良反应,隐瞒了需定期进行生化检测的要求,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程林调查得知:瑞士诺华才是素比伏的真正生产商,而北京诺华只是他们在中国的分装企业。   诉状称:诺华制药在中国注册公司的真正目的是规避法律及道义责任。其故意隐瞒法定的说明、警示义务,已不再是单纯的隐瞒药物不良反应的行为,而是对中国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歧视。   据查:素比伏自2007年在中国上市后销量逐年递增,2009年在中国境内销售额达到2800万美元,而诺华高层预计2010年该药的销售额将会翻番,欧洲一家券商预估的数字甚至会突破7000万美元。   说明书“变脸”   药企2009年1月后在“不良反应”中添加了警示内容   有多少人在吃素比伏?它的疗效究竟怎样?医生和患者是否知道此药的不良反应?河南是否出现过不良反应病例?   5月24日,记者分别走访了河南省人民医院和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两位传染病专家。两位专家均估算中国境内应有上百万人在服用素比伏。他们发表个人观点认为:是药品都有不良反应,不能将素比伏一棍子打死。   一位不愿具名的主任医师表示:“素比伏与其他治疗乙肝的同类药品相比,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副作用更小。”他认为,因为某种原因出现问题是极个别现象,不能无视此药的临床疗效。他说:服用此药的乙肝患者一定要随时监测生化指标,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用,停用并换服其他药物不会影响身体整体机能。   两位专家称,临床中,他们的首选药物就是素比伏,其后才是拉米夫定和其他抗病毒药物。“因为拉米夫定虽然是世界上第一个用于乙肝治疗的药物,起效快,但病毒变异也快,容易产生耐药。”   据悉,素比伏医院价格是168元/盒,每盒7片,一天一片。除却定期做各种监测检查,服用素比伏治疗乙肝每天花费约24元,一年购置此药的费用约为8760元。素比伏未纳入医保。   针对不良反应,两位专家都表示“略知一点,但更清楚的是此药须单独使用,不能与其他任何干扰素同时并用,也不能与拉米夫定共用。”两位专家均称,所诊治的患者中没有因服用素比伏出现不良反应病例。   当日下午,记者电话访问了10名曾在省内4家三甲医院接受过治疗并服用素比伏的乙肝患者,受访者全部表示不知道素比伏有诸多不良反应,他们称没有医生告诫他们。   记者走访河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得知,目前我省没有接到过素比伏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也未接到有关部门发出的相关信息通报。   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浙江和安徽的致死病例。“很多新药在试验阶段不能充分暴露其副作用,上市后经很多临床病人使用才会彻底暴露。”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药上市前,经试验得出的不良反应必须在说明书上体现;药品上市后也一直会被监测。若出现不良反应病例,他们会逐级上报,也会向药厂发通告。针对正在服药的患者,医院应该及时随访,时间至少要一年。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住院病人中是10%~20%,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率是0.24%~2.9%,因药物不良反应住院率是0.3%~5.0%。美国药品管理局曾于2008年评出20种“危险药品名单”,素比伏名列其中。   北京诺华对记者的采访回复中称:公司已于2009年1月修改了药品说明书,在“不良反应”中添加了警示内容。   记者随后查阅新版素比伏药物说明书发现“不良反应”一栏中这样表述:“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本品可能造成患者CK值升高,部分患者有横纹肌溶解倾向,偶见重症肌无力。”而此前的说明书“不良反应”一栏中的内容仅是: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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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程林
  • 执业律所:
    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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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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