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先后在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工作,现为山东超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临沂优秀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本着“专业、专心、专注”的理念,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受当事人信任,赢得了广泛赞誉。
以下案件类型是本律师以往实际接受委托代理的案件:
(一)刑事辩护案件。经典成功案例:
1、强奸罪,强奸幼女。费县某未成年人,留宿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并与其发生性行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缓三年。
2、故意杀人罪。男女系夫妻关系,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经常对男方言语漫骂,男方将其杀害,临沂中院判决无期。
3、故意伤害罪。
A、社会小轻年,言语不和,互殴导致一方重伤(一只眼睛失明),河东区法院审理,判三缓五。
B、双方因车辆摩擦发生纠纷,致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十年后自首,兰山法院判决有期5年。
C、双方因高利贷问题发生纠纷,致人轻伤,法院判缓。
4、敲诈勒索罪。一男一女共同实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女方色诱男网友并以威胁、暴力手段索取钱财产的犯罪行为,被告人有前科,经审理菏泽市单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5个月。
5、抢劫罪。六人共同犯罪在国道上以车辆被摩擦为由,向货车司机实施抢劫行为七次,罗庄区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十年。
6、盗窃罪。四人共同合谋,分工负责盗取豆油,涉案金额30余万元,兰山法院判决有期四年。
7、交通肇事罪。因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审时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200万元,协商未果,苍山法院判决有期两年。上诉二审,被告人与受害人成达和解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临沂中院改判缓刑。
8、非法拘禁罪。因索要借款引起,非法拘禁人身自由,并有威胁暴力行为。费县法院判缓。
9.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费县法院判决有期一年。
10、妨害公务罪。因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其妻子阻止公安人员,被刑事拘留,经兰山法院审理,判处缓刑。
11、诈骗罪。合作煤炭生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合伙人款项3万余元,构成诈骗罪。
12、多实务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