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让律师亲办案例
盗窃罪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
来源:金和让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量:840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间,闫某两姐妹多次在朝阳区某盒马鲜生店内购物,在自动收银机结账时故意漏刷部分商品,其行为构成盗窃,合计盗窃金额几千余元,3月31日盒马工作人员报警,4月1日闫某姐妹被刑事拘留,4月7日闫某在律师的帮助下被取保候审,通过律师的努力争取再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书的情况下检察院最终于5月25日就该案对两姐妹均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难点:    

    本案办理此类案件若想获得不起诉决定,最关键的点在于获得被害人谅解,但盒马内部规定,不对外出具谅解,其负责人仅向公安机关做出口头谅解,这使得不起诉变得异常艰难。

律师工作:

    为应对该问题,我所专业刑辩律师先与被害人取得联系,通过沟通协调,最终被害人愿意在电话中向公安机关做出口头承诺,谅解被害人的行为。至此,本所律师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就该口头沟通事宜未做录音,最终导致无确切证据向检察院提交,其亦不愿口头向检察院确认该谅解的事实,导致检察院迟迟不愿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被害人未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闫某姐妹签署了量刑建议书,即便如此,律师经分析认为该案尚有回转余地,并未放弃努力,仍就该案继续与检察院、公安机关、被害人所处街道办等展开全方位多角度的沟通,并向检察官指明姐姐抚养的小孩成绩优异,妹妹主要担负照顾重症父母的责任等家庭特殊情况,在我们律师团队坚持不懈的有效沟通、多角度努力下,闫某姐妹最终在没有获得盒马谅解书的情况下于5月25日获得不起诉的决定,为小孩的未来发展创造了更多可能性。

办案心得:

     面临传统道路无法走通的困境时,应尽可能寻找更多突破口,不应被固有思维禁锢,案件情形多种多样,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第三方甚至第四方介入的方式让案件能够最大限度的达到理想状态。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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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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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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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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