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鹏宇律师亲办案例
拖欠房租拒绝搬出,起诉解决
来源:时鹏宇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量:547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安徽***商贸有限公司,被告:安徽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原、被告于2016年4月22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亚坤大厦xx层****室出租给被告使用,若被告延迟交付租金达十日,原告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将租赁房交给被告使用,被告长期拖欠租金。

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搬离返还房屋等。

二、法院审理认为:

两于2016年4月2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及2019年1月8日签订的《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双方理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未按约支付到期租金已构成根本违约,***公司按约有权解除涉案租赁合同。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合同解除。**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收到诉状,故涉案租赁合同于2019年10月16日解除。合同解除后,**公司应当腾空并返还涉案租赁房屋。虹州公司应当支付租期内的租金。据此,判决支持了原告各项请求。

三、律师建议:

(1)租赁合同中约定明确的合同解除条款,条件具备时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便于纠纷及时解决和后期进行诉讼。

(2)合同各方要有契约精神,遵守合同,否则会承担不利后果。

(3)纠纷中及时固定相关证据。

(4)诉讼请求中,除了列明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外,还应该明确要求立即搬离,返还房屋,以便能够在收回房屋时有明确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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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时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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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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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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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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