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电话咨询
服务时间:08:00:00-23:00:00
服务地区: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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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在线咨询程书范律师
程书范律师的咨询服务范围:
找不到人怎么办 2020-01-26提问者:匿名用户
起诉到法院,再公告送达起诉书
我和我丈夫婚姻不和准备离婚,我想要自己抚养,我丈夫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我能要回抚养权吗? 2020-01-26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可以征求你孩子的意见
包的小工程三年啦找不到人怎么办 2019-03-03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支付
我想问下,结婚七个月了,男方把女方赶回家啦,现在男方起诉早彩礼钱,这情况,女方有名誉费可要吗 2018-10-23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好!按你说的,女方没有名誉费
我是送外卖的。 被车撞了。公司没有工资证明。我自己手机有工资详情。这怎么理赔误工费 2018-09-29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好,首先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让对方赔
结婚一年多没办结婚证现在分开彩礼如何退 2018-09-01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好,起诉告他要求返还彩礼
老人出车祸死后有赔偿金,老人的两个女儿只是平时来看看老人,找想知道老人的赔偿金改如何分配 2018-08-21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的问题不是这样能说清的,建议找律师面谈
关于职工工伤赔偿,2018年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2018-07-11提问者:匿名用户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赔偿是一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工作受伤而给予的赔偿,在工伤赔偿之前,首先需要先对职工的伤害情况进行认定和鉴定,认定工伤伤残等级后,再进行工伤赔偿。不同的工伤等级赔偿的标准不一样,然后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等。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8-07-09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我们给出了以下条例,您可以参考一下 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各地根据本省统计局公布的本省(区、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的基数和年限,计算出总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到"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费用标准,是指其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 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三是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营运车辆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车辆施救费、停车看护费费用等。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是指对民事主体精神活动的损害,导致民事主体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它是侵权行为法所认可的,与财产损失、死亡、伤害、社会评价降低等相并列的,侵权行为作用于受害的自然人的人身权,尤其是人格权所导致的精神方面的不利的反常状况。属于非财产损害的一种。非财产损害,指不法侵害权利人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身份权和财产权等造成的非物质利益及人身利益上的损失。 提出的赔项目与偿数额要合法,如果诉讼请求赔偿数额太高,还存在一个诉讼费用承担的问题。多提出来的不合理的费用是要自己承担的,所以请求赔偿数额不可漫天要价。
夫妻拿结婚证后,没迁入户口外地的,离婚时要求对方背负共同债务在哪提出?主张共同债务需要什么详细证据? 2018-05-18提问者:匿名用户
你好!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