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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有没有做风险亏损赔偿的合同约定,如果有的,可以主张赔偿。建议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投资特别是股权型基金的时候,尽量选择有回购约定的基金或在合同中要求补充约定回购条款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打欺诈、打违约的角度比打回购约定条款的案件难度要增加很多,对于投资人进行举证要求也更多。根据我国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投资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签订协议前,可先交由专业律师审核相关文件合同,防范私募基金合同中的风险和法律漏洞。条件允许情况下,最好实地区了解和考察项目。有的项目有第一期,第二期多期的,也可以了解之前几期的兑付情况。一旦有逾期的,最好就终止投资意向。在出资成为有限合伙后,可以要求管理人和募集者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或通过各种方式整体了解募集项目的运作以及收益兑付情况。了解整个投资进展,特别是资金流向、项目状况等,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法律诉讼维权。有些投资者盲目认为:某些项目企业有背景,应该有能力偿还,希望再等一等。在此律师也提醒,在延期兑付发生后,最好第一时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能查封到的财产。私募基金纠纷中,部分企业其实并不希望通过诉讼方式扩大影响,所以越早采取行动的,取得和解退款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2023-11-12 17:37

  • 大多数投顾公司服务费套路: 1、投顾下方代理公司获得相应经营权,组织业务部门给市场中股民联系。通常都是以所谓的免费”荐股”开头。 2、投顾的业务人员添加上股民好友之后,会推荐股票给股民朋友参考,有时会推荐盘后票吸引股民信任其实力。 3、待股民朋友相信了其“能力”之后,投顾业务员就会跟投资者收取所谓的”服务费”。 4、股民朋友缴纳了投顾服务费后,会安排所谓“老师、专家”推荐指导,实际都是烂股,不断投资赚取手续费的同时增加服务费。 我建议,炒股软件这类纠纷,可先将所有证据交易记录保存好,最好以公证的形式,至少是动态的视频形式保留,再开始进行进一步法律维权。如果是不法股票群里里经诱导的,或夸大虚假宣传的,3个月以内,建议通过法律维权有机会追回,具体可以发材料详述。

    2023-11-12 17:38

  •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不要轻易相信或投资网络产品、参加相关活动,不要参与个人和无金融产品经营范围的企业等组织的活动,避免上当受骗。如果你是在网上进行的航线投资投资,很多都是骗局。具体请详述分析。

    2023-11-12 17:40

  • 常见的现货套路: 一、代客理财赚取高额手续费。 这是最常见的骗局之一。不法代理商往往以高额利润来吸引客户,并且保证在他们带单下不会亏损,一旦发生亏损由公司负责或共同负责。刚开始几天,可能会盈利一部分,然后要求客户追求投资金额,当客户一旦加大资金投入的时候,不法代理商就会利用客户的信人用刷单手段赚取高额的手续费。代理商这样做正是利益的趋势。除了交易佣金,它还可从交易所提取买卖差价的高额提成,众多散户投资者因为不明白成了牺牲品。 二、反向带单,对赌模式。 一些交易所规模很小,只有4、5个品种,这使得如果庄家操控市场更加容易。庄家一段时间往往只炒作1、2个品种,过一段再换品种。客户作为散户,没有那个实力和庄家做。这时候,一些不法代理商通过指导投资者进行操作,甚至集中资金建立和客户相反的仓,并且反方向拉升行情,和客户对赌,以赚取高额利润。 三、利润分成,最终爆仓。 这也是以高额利润来吸引客户合作的一种骗局。即通过宣扬自己的交易能力,承诺跟随其一起交易后赚钱后利润分成。这种合作往往只能持续几天时间,为什么呢?根据很多被骗的投资者反映,这种骗局和股票有点相似。几次小盈利之后,客户加大投资金额,某次建仓后行情突然逆转,结果客户的账户直接被爆仓。交易亏损情况下,如果持仓,是“动态亏损”,但如果出货(平仓),那就是实际亏损了。但随着亏损增加,“可用资金”减少到0,交易所会对持仓品种进行“强制平仓”。如果不希望平仓,而是持仓至今后价格回调甚至解套,就必须是保持“可用资金”不为0。必要时,要不断增加资金,而这又增加了新的资金风险,即如果价格持续上涨,亏损继续放大。

    2023-11-12 17:42

  • 提现交保证金,交税一般都是骗局。在我经办的案件中,很多投资者都反映过你的问题。先是让盈利,然后无法提现,找各种理由让投资人继续打款。如果平台没有跑路,投资3个月以内还是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但是一旦失联风险就毕竟大了。律师建议,首先是做证据搜集。登陆交易软件,导出所有出入金记录,交易记录。必要的时候,在律师协助下,做网页公证。其次,是去银行拉出所有的银行流水记录。再次,将软件的记录和银行流水记录比对,找出两者共同处,予以着重。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涉及到的支付公司众多,所以针对追回款项所做的准备也比较多,需要有专业的律师起草专业的法律文书,投诉书等资料,中间取证,和解,协调,甚至诉讼等每一步都十分关键。本律师经手办理的大量案件中,一些非法的代维机构,往往会采用之前现货的老一套思路去上门讨债要钱,目前在此类案件中是完全走不通了。因为,场外期权,外汇、股指期货这类案件,骗子公司现在往往更为隐蔽,甚至你根本可能知道它在哪里办公。投资者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擅自让代维维权的,往往是错失了最好的取证机会。律师在办案中就遇到,很多当事人找了代维去追偿,被直接封号的经历,没有关键证据真的追悔莫及。所以,在发现被骗时,一定要头脑冷静,先将所有证据交易记录保存好,最好以公证的形式,至少是动态的视频形式保留,再开始进行进一步法律维权。具体可以发材料详述。

    2023-11-12 17:47

  • 看合同约定是否达到退款时间。还有如果主办方未能取得主办权,以各种虚假借口敷衍拖延,未向被害人如实陈述自己并未获得主办权的事实,不履行退还款项的义务。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占有被害人投资款的目的明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具体可详述分析。

    2023-11-12 17:51

  • 建议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投资特别是股权型基金的时候,尽量选择有回购约定的基金或在合同中要求补充约定回购条款以降低自身的风险。打欺诈、打违约的角度比打回购约定条款的案件难度要增加很多,对于投资人进行举证要求也更多。根据我国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投资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签订协议前,可先交由专业律师审核相关文件合同,防范私募基金合同中的风险和法律漏洞。条件允许情况下,最好实地区了解和考察项目。有的项目有第一期,第二期多期的,也可以了解之前几期的兑付情况。一旦有逾期的,最好就终止投资意向。在出资成为有限合伙后,可以要求管理人和募集者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或通过各种方式整体了解募集项目的运作以及收益兑付情况。了解整个投资进展,特别是资金流向、项目状况等,一旦发现有违法、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法律诉讼维权。有些投资者盲目认为:某些项目企业有背景,应该有能力偿还,希望再等一等。在此律师也提醒,在延期兑付发生后,最好第一时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能查封到的财产。私募基金纠纷中,部分企业其实并不希望通过诉讼方式扩大影响,所以越早采取行动的,取得和解退款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2023-08-12 16:19

  • 如果公司没有跑路,你们签有合同的,3个月以内还是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荆华律师建议,首先是做证据搜集,将自己所有和股票群、老师的聊天记录等全部保留下来。必要的时候,在律师协助下,做网页电子取证公证。其次,是去银行拉出所有的银行流水记录。再次,如果签有书面协议的,未盖章的一定要对方盖章。在如何维权,追回被骗的资金上,也可以参考之前律师所述的办案的经验。 一是要擦亮眼睛,仔细核查相关机构是否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质。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到合法机构和人员名录。在投资咨询时还应当仔细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证券投资咨询”。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设有非法仿冒机构信息公示专栏,投资者可以予以关注。 二是要高度警惕,切勿向对方个人账户汇款。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一般通过公司专用收款账户收取咨询服务费,对于那些要求将钱打入个人银行账户的证券咨询活动,投资者要格外小心。投资者可以向证券投资公司进行咨询,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三是要理性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投资者应自觉远离以高收益为诱惑的非法投资咨询机构,摒弃一夜暴富观念,切勿被非法分子高收益高回报的虚假信息蒙蔽双眼,时刻保持理性投资心态。

    2023-07-06 09:33

  •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上述条款是根据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特殊性所作的明确、具体规定,目的在于平衡资源、地位不对等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权利义务,保障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原XX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7-06 09:25

  • 如果平台没有跑路,三个月内的可能有机会追回损失。一旦失联风险就大了。这类平台一般利用现代社交平台、软件在网络寻找客户,进行包赚不赔、诱导客户可以用技术方法盈利等极具诱惑的宣传和手段,在客户开户后,银行流水显示都是到皮包公司或个人账户中。在提现的时候,设置各种障碍和理由,不让提现。律师建议,网络金融案件,首先是做证据搜集。登陆交易软件,导出所有出入金记录,交易记录。必要的时候,在律师协助下,做网页公证。其次,是去银行拉出所有的银行流水记录。再次,将软件的记录和银行流水记录比对,找出两者共同处,予以着重。在此类案件中,需要有专业的律师起草专业的法律文书,投诉书等资料,中间取证,和解,协调,甚至诉讼等每一步都十分关键。具体可以发材料详述。

    2023-07-0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