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普通工薪阶层,日常上下班基本都是搭乘公交车。然而,在搭乘公交车时,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比如撞车、撞人等原因导致车内乘客受伤,财物遭受损失。如果你当时坐在车上,你懂的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吗?
坐公交车出交通事故的,一般可以向公交公司索赔,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的费用。除了可以向公交公司索赔外,还可以直接向事故责任方追讨赔偿。受害方,可以将公交公司和事故责任方都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得到赔偿。
因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而摔伤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公交车公司索赔,或同时向公交车公司及致使公交车司机急刹车的肇事方索赔。索赔无果,应及时行使诉讼的方式解决。
受伤乘客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的费用。
相关法条参考:《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搭乘公交车出车祸的,保险公司一般会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但在实践中,如果受害人选择以公交公司违约而提起诉讼,并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不会予以赔偿,公交公司违约行为,一般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
1、乘客可以和巴士公司协商,要求其赔偿,争取达成一致协议;
2、如果不能协商赔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巴士公司赔偿损失。
3、乘客也可以直接向事故责任方追讨赔偿。乘客作为受害方,可以将违约的巴士公司和应该负责赔偿损失的事故责任方都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得到赔偿。
一般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时,并没有规定必须在上下班途中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才能构成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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