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如果生前没有做好财产分配,也许在离世后,就会出现子女因争财产而失和的情况。立下遗嘱可以减少财产纠纷,如果不想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子女,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来把财产赠与给其他人,甚至是国家、社会。遗产不一定都要留给身边人。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不同于赠与,遗赠是单方作出的,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只要遗赠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继承人立下的,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的就有效。在遗赠生效时受遗赠人可以做出接受或放弃的决定。
有,按规定,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做表示的,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要先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办理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赠。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的,免除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要交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的个税(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契税3%,公证费1%。
办理遗赠公证需要的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实践中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遗赠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遗赠最好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如果不公证的话,最好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不可以再根据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确定遗赠后可以变更撤销遗赠。公民有权立遗赠,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赠,但变更撤销遗赠应按照原来订立遗赠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其中,变更和撤销公证遗赠,必须由遗赠人向公证机关申请,用其他方式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赠。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二十条
如果义务能够履行,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的理由而不履行义务,那么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法院取消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可以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执行意见》第四十三条、《继承法》第二十一条
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可以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放弃遗赠;或者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不做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的,到期后就视为放弃遗赠。
相关法条参考:《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该回答对我有帮助,赞一个
热门关注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