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处罚权,会造成许多具体行政行为产生明显不当的情形,尤其在经济生活中,如果行政处罚明显不当,会破坏市场经济有序发展,也会影响到每个利害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法的两大基本原则,任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按其原理,一般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又合理。在实际工作中违反合理性原则其行为就是行政不当行为。行政不当也称失当,是指行政行为未超越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但违反了客观、适度、公平、公正、合理等适用法律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行政行为虽不违法但不合理。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对类似违法行为作出截然不同的处罚,能要求撤销处罚吗?
行政机关的行为并未涉及程序违法,一般不可以请求撤销,不过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可以通过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承担纪律责任,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行政机关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重新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新具体行政行为完全可能对申请人更为不利。如果遇到加重处罚的情况,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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