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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失败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公司的设立,作为公司运行的最初环节,对于公司的存续和发展具有非常寻常的意义。万事开头难,如果没有处理好公司的设立的相关法律问题,很可能会导致公司设立失败。

公司设立失败最为常见的原因是公司设立在条件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在程序上有瑕疵,公司登记机关依合法理由拒绝予以登记,拒绝核发营业执照,因而使得公司设立行为未能全部完成。公司设立失败包括公司设立不能和公司设立无效两种形式:

1、公司设立不能,所谓公司设立不能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

2、公司设立无效,所谓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已经登记注册,即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设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公司成立无效。

  • 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是对因设立公司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已缴纳的股款,应当返还并对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负连带责任,如果是因发起人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是什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 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否请求返还出资款?

    一般情况下,当企业未成立时,对于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予以返还,并返还相应的利息。

  • 第三人发现公司设立存在非法情形可以起诉吗?

    受到非法侵害的第三人,认为公司存在着足以导致公司设立无效的违法行为的,可以该公司为被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示人民法院直接裁定该公司设立无效。

  • 公司设立失败,无过错发起人可以免责吗?

    不可以。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

    不过,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时,产生的这些费用和债务,应当按照责任比例由公司发起人分担。

    没有约定各自承担责任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同等份额分担。但是,如果有部分股东对公司设立失败有过错的,则按照过错情况,确定具体的责任范围。

  • 公司设立瑕疵是否就等于设立失败?

    公司设立瑕疵并非就等于设立失败。

    对公司设立存在一般瑕疵的问题,应由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责令公司改正,限期达到要求。对其中具备公司条件且补齐了登记所必须的有关文件、证件的,重新登记注册,其法人资格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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