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建筑工程行业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通过熟人、朋友等介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人)才能达成合作的,以致不少施工单位基于朋友保证、面子的等因素,未与建设单位签工程承包合同,仅存在口头合作约定。但俗话说“口说无凭”,合作双方仅存在口头约定,极易发生纠纷,且发生纠纷后又是极难处理及追究赔偿责任的,故有必要重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通过协商或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双方应当依法根据约定或招标投保文件来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就工程价款、施工日期、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若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依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在工程承包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没有效就要看其是否具备一定的资质了,不具备的话,就不能成为承包方。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包括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合同工期、价格及付款方式、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合同一般都要留质保金,但也不是必须一定要留的,如果是5万元小工程一般不需要质保金。那么,工程合同一定要留质保金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相关法条参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履行期限不明确,承包人可以随时要求发包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且从承包人给予发包人清偿债务的宽限期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承包人发生下列情况视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可以。
1、建筑工程发包人不付工程款,即构成违约,承包人可按照何荣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利息是被拖欠的应付工程款的法定孳息,即利息是根据工程款必然可以产生的收益,不属于违约金,两者不能等同,故承包者当然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及工程款。
1、合同有约定的而按照约定处理。
2、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商解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造成更多的额外损失。
3、在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违约方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合同无约定的,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属于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自行约定的事项,合同无约定的,当事人就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但当事人若因此遭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该回答对我有帮助,赞一个
热门关注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