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社会上,不管是企业投资还是政府投入,很多工程建筑都是通过投标确定最后的合作人。由于工程建筑能够产生巨大的利益,因此产生串通投标的恶性情况,严重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实践中,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相互约定,在类似招标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3、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之外其他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5、投标人之间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行为,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按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如下几种: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要适用这个罪名需要有损害数额限制,如果损害他人利益达到50万元以上,就可以认定为串通投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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