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为了应对城市的发展,不少地方被征收,本该是和气融融的,但征地补偿的分割却又纠纷不断。诸如哪些人可以参与分割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离婚时能否要求分割土地补偿款等等。
在分配拆迁补偿款时,同住人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分割,如没有特殊情况,通常按照一人一份、均等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父母房子被拆,女儿不一定能分,如果父母仍在世的,拆迁补偿款归父母,女儿不能分,如果父母已经去世,房屋赠与女儿的,女儿就能分到拆迁补偿款。那么,父母房子被拆女儿能分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土地赔偿款分配方案确定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对参与土地分配方案的人员均具有相应的约束力。因此,在确定土地赔偿分配方案后,即便参与或涉及的人员死亡,其子女或亲属可以代为参与分配继承其应得份额。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可由农村村民大会决定如何分配。
但目前,农村集体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省通过地方性法规定等方式明确禁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分配;有的地方则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对此种做法予以认可;有的省则对此问题没有规定。
相关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法》第四十七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
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拆迁补偿款亦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款是对房屋产所有权人作出的补偿,房屋同住人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2、离婚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而且,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3、离婚时房产如果是公有居住房屋,那么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可以参考上述第二点内容。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此外,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中,可以享有多一点拆迁补偿: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取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在公共租赁房屋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有权要求分割补偿款的包括如下几种人: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合同未到期的,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了承租期间房屋遭受拆迁时出租人的补偿责任的,承租人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不然原则上承租人是无法拿到补偿。但合同出租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一般情况都是可以要求出租人给予适当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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